关于加强2025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12-31 浏览次数:0次
各有关二级单位:
为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,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,现将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,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,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心。放假前,各二级单位对实验室要认真组织一次“地毯式”“拉网式”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,做到不落一处场所、不漏一个隐患,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做到“零容忍”,逐一建立台账,采取有力措施,迅速彻底整改。
二、假期期间,因教学、科研活动需要开放的实验室,要按照实验室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,加强“三高一长一超”即高温、高压、高速旋转、长时间运行和超期服役设备的维护监管,确保不带病使用;强化对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;严禁在实验室存储食品、烧煮食物、饮食聚餐和休息睡觉。假期中,因教学、科研活动需要开放的实验室,须将开放时间、实验内容、参与人数、值班人员等信息进行认真汇总,填写《寒假实验室开放安排表》(详见附件),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,于1月8日前报国资处506室。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确保联络通畅,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,遇有实验室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、如实上报。学校总值班电话:5529;校园报警电话:1110,6119;国资处值班电话:5508。
假期期间,根据寒假实验室开放安排表,由国资处、安全工作处及二级单位安全主管组成的联合检查组,将对实验室进行不间断安全巡查。
附件:寒假实验室开放安排表
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